文章出處,台灣全翔得賽鴿原本想要用比較灰諧的筆法寫文章,但後來發現,除了事情的表達比較容易遺漏,而且花費的時間多很多,再加上,我除了賽鴿寫文章之外,還有工作以及其他想投資的事情在忙,所以這篇,我改回像條列式的方式寫文章。 台灣鴿界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定,一般的鴿友都知道,像是抽成的方式123;現關一成、暗組兩成、腳環三成,當然也可以自訂規則。 但是,有一種關係,是大家很容易忽略的,就是教練與股東的關係;通常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想法,股東;尤其是有寄鴿子的股東或助教,最容易干涉教練;其實這是大忌,很多人都忽略了,通常股東與助教有商量建議權,但沒有干涉權,要拿捏好,不然關係很容易鬧僵了,即使親如父子或兄弟也不例外。 如果,沒有贏,你不信任教練,那麼再找別的教練就好了,不然就是自己當教練自己養;反正吵大都解決不了事情,總教練擁有絶對的權利,除非總教練自己願改變,不然沒人可以改變他,這是我多年的經驗,其實也是鴿界不成文的規定。 賽鴿是贏了,股東也吵,輸了股東也吵;能夠合作,本來就是很難的事情,當然總教練也要負責絶對的成敗,台灣如此,我想大陸新興的寄棚,可能也會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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